有时学业与学会之间真的很难做出抉择。
1月23日召开了裁判会议,
从开会中得知,
今年的班级篮球赛将在新年后开始,在四月中结束。
与往年相比,整整两个月的赛程得确实很长,
主要的因素是校方实行了五点清场的规定。
然后校方又颁布了考试班不得被派去裁判服务的规定。
15名的裁判,1名初三,两名高一,其余的为高二。
那么sentul篮球赛,小六杯及校外球赛全叫两个高一的“吃完”??
我又被告知2月16日~21日要派去外面服务,整整一个礼拜的上课时间,我真的不懂要怎样决定,如果我去了,我的上课进度一定跟不上。如果我不去,我白白错失一个机会,而且对去的人不公平。
去还是不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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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iz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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